广元市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Lizhou District Second People's Hospital Guangyuan
为切实加强行风建设,更好地发扬救死扶伤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特制定本规定:
1.全院职工必须牢固树立“文明服务,质量至上”的行医原则和“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工作中做到礼貌待人,耐心解释,认真诊治,努力使病人信任而来,满意而归。
2.文明行医,热情服务,不推诿、不刁难病人,不与病家争吵,处事公正,树立医务人员良好的形象。
3.端正医风,不利用工作之便,接受患者的吃请、送礼,不准向病家索要钱物或指使病家为自己办私事、干私活,杜绝以医谋私。
4.认真履行医疗原则,不利用工作之便,在病人名下搭车开药(即以病人名义为自己或亲朋好友开药、检查等),不开虚假医疗证明。
5.严格遵守广元市物价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标准不超标收费、不漏收费用、不重复收费、不擅自定价,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6.严肃纪律,公正办事,不在药品、器械、耗材中收受回扣、好处费,不私下收受厂家、推销商的促销费及礼品。
以上廉洁行医规定,将作为医院工作人员晋升、定级、奖惩的重要依据,违者严肃查处,并列入医德考评档案,欢迎社会监督。
受理科室:廉勤监督委员会、医务科
举报电话:莫自建 13981288271
杨全华 13881201725
处理时限:一般案例15天内,重大复杂案例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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