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Lizhou District Second People's Hospital Guang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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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职业行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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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行风建设,更好地发扬救死扶伤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特制定本规定

  1.全院职工必须牢固树立“文明服务,质量至上”的行医原则和“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工作中做到礼貌待人,耐心解释,认真诊治,努力使病人信任而来,满意而归

  2.文明行医,热情服务,不推诿、不刁难病人,不与病家争吵,处事公正,树立医务人员良好的形象

  3.端正医风,不利用工作之便,接受患者的吃请、送礼,不准向病家索要钱物或指使病家为自己办私事、干私活,杜绝以医谋私

  4.认真履行医疗原则,不利用工作之便,在病人名下搭车开药(即以病人名义为自己或亲朋好友检查),不开虚假医疗证明

  5.严格遵守广元市物价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标准不超标收费不漏收费用不重复收费不擅自定价,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6.严肃纪律,公正办事,不在药品、器械、耗材中收受回扣、好处费,不私下收受厂家、推销商的促销费及礼品。

  以上廉洁行医规定,将作为医院工作人员晋升、定级、奖惩的重要依据,违者严肃查处,并列入医德考评档案,欢迎社会监督。

  受理科室:廉勤监督委员会、医务科

举报电话:莫自建  13981288271  

杨全华  13881201725 

处理时限:一般案例15天内,重大复杂案例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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