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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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院务公开内容处罚规定

发布时间:  来源:本网  点击量:352

   为使院务公开内容行之有效,有利于形成监督制约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1.本院职工必须履行院务公开的各项承诺,凡发现违反有关规定,根据医院规章制度和员工行为与服务规范,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发生收费错误,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确实错收的,应当赔礼道歉,退还多收金额对于收费差错当事人酌情处理并追究科室管理责任擅定收费标准或乱收及漏收的将视情节程度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和开除

  2.医院对院务公开内容,将采取社会广泛监督和不定期检查的办法,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对违反院务公开规定者,除对当事人处罚外,还将与科室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追究科室管理责任。

3.医院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患者本人或者家属和知情人可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行风与服务态度投诉电话

    0839-6055905 

廉勤监督委员会  莫自建  13981288271 

  医疗质量与服务态度投诉电话

  医务科  杨全华  13881201725

护理质量与服务态度投诉电话:

护理部  王建芳  13548470594

医疗服务收费投诉电话

  财务科      158083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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